VFP路政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
1.1.1 运输管理处职能
1、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运政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参与起草地方运政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。
2、做好运输市场的调查研究和预测,制订本市运输行业发展规划,参与规划建设。
3、负责全市公路交通运输(含公路出租运输)、运输服务业行业管理,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运输市场。
4、按管理权限审批客运、货运、搬运装卸、运输服务,及统筹安排跨县(市)客、货营运线路,核发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。
5、对全市公路运输和搬运装卸需求进行调控,组织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抢险救灾等重点、紧急物资运输和特种运输。
6、负责运输规费的征收、稽查、管理,负责所征规费票据和运输统一单证的使用、发放、核销、保管。协同物价部门调整和审查运输行业价格。
7、负责对公路客货运输、搬运装卸商务活动、营运证件、经营范围、服务质量、运输价格、运输票证等进行监督、检查和处理违章行为。
8、组织和指导运政管理机构和各类运输经营业户,开展创建交通运输文明行业活动。负责全市运输行业统计工作。
9、加强运管队伍建设,经常进行廉政、勤政教育。组织运政管理人员培训,提高政治、业务及文化水平。